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所有专业均在校本部办学,具体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裕农路70号
3.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84946.2平方米(约合577.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7.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3.2平方米;生师比25:1;专任教师402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0.2%;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19.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440.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6918.4元;图书436479册,生均图书38.0册。
住宿条件:2025级新生宿舍标准8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5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院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录取男女生比例: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学院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学费(元/年/生) |
1 | 460101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800 |
2 | 460101 | 机械设计与制造(智能制造)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500 |
3 | 460104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500 |
4 | 460103 | 数控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800 |
5 | 460113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500 |
6 | 460201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800 |
7 | 460601 | 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800 |
8 | 460107 | 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飞机制造)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800 |
9 | 460110 | 智能焊接技术(机器人焊接)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800 |
10 | 460110 | 智能焊接技术(焊接质量检测)※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暂定5000 |
11 | 460120 |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无损检测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800 |
12 | 460701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800 |
13 | 46070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800 |
14 | 460703 | 汽车电子技术(网联汽车)※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暂定5000 |
15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800 |
16 | 460202 | 机电设备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500 |
17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800 |
18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500 |
19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500 |
20 | 460609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5000 |
21 | 510103 | 应用电子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500 |
22 | 510302 |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5000 |
23 | 510211 | 工业互联网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5000 |
24 | 51020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5000 |
25 | 510203 | 软件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5000 |
26 | 510102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5000 |
27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000 |
28 | 530605 | 市场营销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000 |
29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000 |
30 | 530702 | 跨境电子商务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500 |
31 | 530701 | 电子商务 | 3年 | 5年 | 文理兼招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 4500 |
注:标注※专业学费以物价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四、毕业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在“三、专业设置”表中具体列明,我校住宿标准为8人间,住宿费800元/年/生,学费和住宿费如有变动以省物价部门文件为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退学的学生自学校批准之日起,在1周内办理退学手续离校。学生本人申请退学,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要求,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学生缴纳的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用,学校已提供服务或已购买实物的,不退还学生所缴费用;学校未提供服务或未购买实物的,应全额退还学生所缴费用。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院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措施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困难学生圆满完成学业。
(1)学院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每学年在品学兼优的学生中评定一次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和省政府奖学金(10000元/年);在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评定一次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同时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退役士兵)中评定一次国家一等助学金(48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3150元/年)和学校助学金(504元/人)。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3700元/年)。
(2)学院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今日校园--迎新服务--绿色通道提交申请。
(3)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和回执码上传今日校园--迎新服务--绿色通道。
(4)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在校孤儿大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全部免除孤儿大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将孤儿相关证件上传今日校园--迎新服务--绿色通道。
(5)根据服兵役学生国家政策,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辽宁省调档比例为100%),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除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的考生,学校酌情不予录取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录取时一般不受限制。患有不影响专业学习的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但今后对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可能有影响的考生,请谨慎填报专业志愿,根据自身情况选报专业。其他专业没有特殊体检要求。
报到后学校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方式录取。
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符合加、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考生的专业志愿。
考生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如志愿顺序仍相同,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24-88045088、88045361
招生网站:https://zs.ltcem.com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