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标识码:4161013953
外省市招生代码以生源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代码为准。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 制:三年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地址:陕西省铜川新区朝阳路8号
第三条 学院简介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设有师范教育与管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孙思邈医学院四个二级学院,以及基础部、培训部及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单位。目前有三年制高职专业26个,现有教职工367人,其中专任教师285人。
学院积极承办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2项,建成央财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专业1个、央财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实训基地1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省级一流专业培育项目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建成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3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7门;建成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3个、省级职业技能认定中心、培训中心4个、省市级人才培养基地11个,建成产业学院2个。
学院先后被评为老挝职业标准开发优秀建设单位、全国应用型人才培养工程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服务基地、教育部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智能制造)领域第二批试点院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第十四届运动会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志愿服务先进单位,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省级文明校园单位、省级师德建设示范团队、省级党建工作“双创”样板支部、省级“五四”红旗团委、省级“双百工程”工作先进单位、省级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省首批优质兵员储备基地、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基地、省级“人人技能工程”实施院校。
第四条 招生计划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
第五条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分管副院长,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决策学院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开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录取原则
1.所有考生一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学院各专业录取无性别比例限制;招收外语语种不限,但学院公共外语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3.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4.我院认可各省(区)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5.对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的原则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根据考生填报 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 依次录取。对投档分数相同考生,当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 门有明确规定或有成绩位次排序的,按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 定或成绩位次排序执行;无明确规定的,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 语成绩。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院将根据各专 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七条 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条 学生毕业时经考核合格,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第九条 收费标准:学费及住宿费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收费。
第十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32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42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7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办公室(办公楼105室)
电话:0919-3589363 3589018
传真:0919-3589018 邮编:727031
学院网址:http://www.tczyxy.net
招生网址:http://zsw.tczyxy.net
电子邮箱:tczyxy@126.com
第十二条 本章程如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铜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